微光會員
VIP 會員 | 設計師 | 鑽石會員 | 白金會員 | |
入會辦法 | 一般註冊 | 私訊提供名片 | 累積消費滿 45,000 | 累積消費滿 80,000 |
入會好禮 | 100元 購物金 | |||
購物點數 | 消費 1 元累積 1 點 | |||
點數兌換購物金 | 100點兌換1元 | 30點兌換1元 | 20點兌換1元 | 10點兌換1元 |
專屬禮 | - | 設計師禮 | 升等禮 300 購物金 (每會員限用乙次) | 升等禮 500 購物金 (每會員限用乙次) |
續會資格 | 永久 | 年消費滿 30,000 | 年消費滿 50,000 |
- 設計公司請於購買前確認會員資格,恕不補登以往消費。
- 同公司可有不同帳號,但無法合併會員(消費金額也無法合併累積),請確認自家公司有無註冊申請。
- 點數計算以訂單結帳金額為主,不包含手續費、稅金等。
※注意事項
- 訂購前請務必先註冊會員並登入,會員資格僅限一組帳號使用,系統無法合併買家不同帳號之消費金額及記錄。
- 每筆訂單為『已付款』狀態,系統才會計入消費累計金額並給予點數。
- 結帳時系統會自動帶入會員所屬優惠,如會員優惠與商店活動並存時,系統會套入最優惠之方案進行結帳。
- 如商品退貨,所得點數會一併退回。如點數不足,則依比例扣除優惠金額後進行退款。
- 所得點數可於下次購買時兌換成購物金折抵。
- 點數無使用期限。
- 鑽石、白金會員若未達續會門檻,系統則會自動下降一級會員資格。
※退貨、退款金額點數試算
範例:
訂單金額為 $3500,付款後所得點數為 3500點。
如整單商品退貨,則3500點數自動扣除。如部分商品退貨(退款金額2400),則按商品金額扣除點數(2400點)。
如點數不足,則退款金額會先扣除應退回之點數價值後,再行退款。
ex: 設計師/訂單3500,退訂2400元,帳戶剩餘點數1000點。
如退訂 2400 元應退還點數2400點,不足1400點,則:
退款金額為 : 2400-(1400/30)=2353 元
點數價值:
一般會員 | 設計師 | 鑽石 | 白金 | |
點數價值比 (點數:1元) | 100 | 30 | 20 | 10 |
以上公告事項,本店保有變更之權利。會員辦法於112年8月1日起適用。